close
逢甲大學EMBA聯誼會 高爾夫球隊組織章程
一、宗旨:
本球隊是由逢甲EMBA愛好高爾夫運動歷屆校友為聯絡情誼,切磋
球技,增進身心健康,提高生活品質所成立,本球隊以和諧,團結
,健康,快樂為追求目標。
二、組織:
1.本球隊設榮譽會長一名 ( 由EMBA聯誼會會長擔任 )
2.本球隊設隊長一名,任期一年,由隊員推選之。卸任後,由隊
長聘任為顧問 。
3.本球隊設副隊長一名,由隊長推選與聘任之。
4.本球隊設總幹事一名,由隊長提請全体隊員通過聘任之。
5.本球隊設財務長一名,由隊長提請全体隊員通過聘任之。
6.本球隊設顧問多名,由隊長聘任之。
三、選舉及任命:
隊長由隊員於每年九月例會相互推選,並由當天出席人員採投票
表決方式,以多數決為當選標準;隊長當選後即可於隊員中任命
總幹事及會務。
四、職掌:
1.隊長:綜理本球隊一切事宜,對外代表本隊。召開並主持隊員
大會及幹部會議。
2.副隊長:協助隊長處理本球隊相關事宜。
3.總幹事:協助會長及隊長綜理一切隊務。主持月例賽頒獎典禮
協助會長及隊長綜理一切隊務。主持月例賽頒獎典禮時交辦事宜。
4.財務長:擬訂本隊財務計劃。辦理本隊財務收支等相關事宜。
5.活動組:協助總幹事辦理活動或比賽相關事宜。負責比賽編組、
成績統計及差點調整等事宜。
五、隊員:
1.資格:以本校EMBA校友為主,但對高爾夫球運動有興趣且認同
逢甲創校精神之人士亦可由本隊隊員推薦申請加入,經本隊核准後
入隊。
六、財務:
1. 收入:
A .年費:年費肆仟元整,於九月月例賽聚餐時一次繳交。
B. 隊友或團體自由捐助。
C. 依罰則規定之樂捐、罰桿之收入。
2. 支出: A. 餐費()、獎品費(含、獎盃、獎品、獎金)、雜費(行政
事務)。
3. 如遇有其他特別支出,由全體隊員分攤之。
4. 本隊費由財務長掌理財務支出,並每月通知公佈財務。
5.顧問費用自由樂捐不限金額。
6.總幹事年費減半優惠。
七、比賽:
1.每月擬定舉辦月例賽1次,賽後聚餐及頒獎。
2明定每月第四個星期四或星期日為比賽日,如有更改另行通知。
3.以十八洞淨桿計分,依一般國際規則及各球場所訂立之規則為
比賽規則。
4.比賽成績採新新貝利亞計算, 成績相同時,以差點少者為勝;同
差點時以年長者為勝。
5.獎額:
(1)獎盃:
a.每年會長杯淨桿冠,亞,季軍
b.月例賽有一桿進洞時,本隊提供獎盃一座。
(2)獎品: a.每月淨桿冠,亞,季軍,殿軍,幸運獎(第七名) ,
BB獎。
b.年度積分 : 冠,亞,季軍獎。
c.二近洞獎*2,近洞獎*2,最遠杆*2。
d.每月球敘參加獎及年度全勤獎。
(3)老鷹獎:無論幾洞皆頒以1盒為準。
(4)柏蒂獎:無論幾洞皆頒以1條為準。
(5)獎盃、獎品茲代表本隊之獎勵,故不得換現金。
7.獎盃、獎品內容由總幹事與隊長會同處理之。
8.每年12月舉辦EMBA聯誼會會長杯,比賽成績採新新貝利計算。
9.比賽計分卡:賽後各隊員簽名後送交總幹事辦理,未簽名者不
計分。
10.年度致贈卸任隊長,總幹事感謝獎牌。
八、球場禮儀:
1.本隊隊員應誠實報桿數。
2.依球場禮儀之規定,嚴禁與桿弟發生爭執。
3.遇有爭執球,交由比賽球場之同組桿弟或本隊隊長處理之,以免傷和氣。
九、本辦法未盡事宜得每年修改一次。
十、積分成績計算如下:
十二、年度單行規則
1.球隊隊服、帽子之製作,接受廠商提供金額贊助。
2.月例賽時間確認後,除了天候因素, 需如期舉行。
3.增設副隊長一名 (由碩一擔任),便於提早熟悉球隊運作及規劃
事宜。
4.本年度開球時間原則固定為早球,時間配合特定球場之早球優
惠。
5.遠距獎 : 每人每年僅有一次。
6.獎品概估與月例賽費用估算 (96/08/31)
7. 全年經費預估 (96/10/01 – 97/09/30)
總收入: 元(隊友 名* ) + 元(其他收入)
獎品: 元(月例賽)
購球:
餐飲:
雜項: 元(交通,雜支…,年度賽事用球 )
總支出: )
總結餘: )
8. 全年用球估計:
***請各位隊友用力尋找贊助商,福利越多越好***
一、宗旨:
本球隊是由逢甲EMBA愛好高爾夫運動歷屆校友為聯絡情誼,切磋
球技,增進身心健康,提高生活品質所成立,本球隊以和諧,團結
,健康,快樂為追求目標。
二、組織:
1.本球隊設榮譽會長一名 ( 由EMBA聯誼會會長擔任 )
2.本球隊設隊長一名,任期一年,由隊員推選之。卸任後,由隊
長聘任為顧問 。
3.本球隊設副隊長一名,由隊長推選與聘任之。
4.本球隊設總幹事一名,由隊長提請全体隊員通過聘任之。
5.本球隊設財務長一名,由隊長提請全体隊員通過聘任之。
6.本球隊設顧問多名,由隊長聘任之。
三、選舉及任命:
隊長由隊員於每年九月例會相互推選,並由當天出席人員採投票
表決方式,以多數決為當選標準;隊長當選後即可於隊員中任命
總幹事及會務。
四、職掌:
1.隊長:綜理本球隊一切事宜,對外代表本隊。召開並主持隊員
大會及幹部會議。
2.副隊長:協助隊長處理本球隊相關事宜。
3.總幹事:協助會長及隊長綜理一切隊務。主持月例賽頒獎典禮
協助會長及隊長綜理一切隊務。主持月例賽頒獎典禮時交辦事宜。
4.財務長:擬訂本隊財務計劃。辦理本隊財務收支等相關事宜。
5.活動組:協助總幹事辦理活動或比賽相關事宜。負責比賽編組、
成績統計及差點調整等事宜。
五、隊員:
1.資格:以本校EMBA校友為主,但對高爾夫球運動有興趣且認同
逢甲創校精神之人士亦可由本隊隊員推薦申請加入,經本隊核准後
入隊。
六、財務:
1. 收入:
A .年費:年費肆仟元整,於九月月例賽聚餐時一次繳交。
B. 隊友或團體自由捐助。
C. 依罰則規定之樂捐、罰桿之收入。
2. 支出: A. 餐費()、獎品費(含、獎盃、獎品、獎金)、雜費(行政
事務)。
3. 如遇有其他特別支出,由全體隊員分攤之。
4. 本隊費由財務長掌理財務支出,並每月通知公佈財務。
5.顧問費用自由樂捐不限金額。
6.總幹事年費減半優惠。
七、比賽:
1.每月擬定舉辦月例賽1次,賽後聚餐及頒獎。
2明定每月第四個星期四或星期日為比賽日,如有更改另行通知。
3.以十八洞淨桿計分,依一般國際規則及各球場所訂立之規則為
比賽規則。
4.比賽成績採新新貝利亞計算, 成績相同時,以差點少者為勝;同
差點時以年長者為勝。
5.獎額:
(1)獎盃:
a.每年會長杯淨桿冠,亞,季軍
b.月例賽有一桿進洞時,本隊提供獎盃一座。
(2)獎品: a.每月淨桿冠,亞,季軍,殿軍,幸運獎(第七名) ,
BB獎。
b.年度積分 : 冠,亞,季軍獎。
c.二近洞獎*2,近洞獎*2,最遠杆*2。
d.每月球敘參加獎及年度全勤獎。
(3)老鷹獎:無論幾洞皆頒以1盒為準。
(4)柏蒂獎:無論幾洞皆頒以1條為準。
(5)獎盃、獎品茲代表本隊之獎勵,故不得換現金。
7.獎盃、獎品內容由總幹事與隊長會同處理之。
8.每年12月舉辦EMBA聯誼會會長杯,比賽成績採新新貝利計算。
9.比賽計分卡:賽後各隊員簽名後送交總幹事辦理,未簽名者不
計分。
10.年度致贈卸任隊長,總幹事感謝獎牌。
八、球場禮儀:
1.本隊隊員應誠實報桿數。
2.依球場禮儀之規定,嚴禁與桿弟發生爭執。
3.遇有爭執球,交由比賽球場之同組桿弟或本隊隊長處理之,以免傷和氣。
九、本辦法未盡事宜得每年修改一次。
十、積分成績計算如下:
名次 | 1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
分數 | 30 | 25 | 20 | 15 | 10 | 8 | 7 |
8名以後各5分,未出席比賽者零分 |
十一、歷任隊長名錄 |
榮譽創隊隊長: | 林 家 銘 | 95/09~96/08 |
第 2 任隊長: | | |
第 3 任隊長: | | |
第 4 任隊長: | | |
第 5 任隊長: | | |
十二、年度單行規則
1.球隊隊服、帽子之製作,接受廠商提供金額贊助。
2.月例賽時間確認後,除了天候因素, 需如期舉行。
3.增設副隊長一名 (由碩一擔任),便於提早熟悉球隊運作及規劃
事宜。
4.本年度開球時間原則固定為早球,時間配合特定球場之早球優
惠。
5.遠距獎 : 每人每年僅有一次。
6.獎品概估與月例賽費用估算 (96/08/31)
淨杆冠軍 | 獎金 | 1500 |
淨杆亞軍 | 獎品 | 約1000 |
淨杆季軍 | 球一盒 | -.- |
淨杆殿軍 | 球二條 | -.- |
幸運獎 | 球二條 | -.- |
BB | 球二條 | -.- |
近洞x2 | 球各一條 | -.- |
二近x2 | 球各一條 | -.- |
遠杆x2 | 球各一條 | -.- |
博蒂x6 (預估) | 球各一條 | -.- |
小計 | 球12條 | 2,600 |
7. 全年經費預估 (96/10/01 – 97/09/30)
總收入: 元(隊友 名* ) + 元(其他收入)
獎品: 元(月例賽)
購球:
餐飲:
雜項: 元(交通,雜支…,年度賽事用球 )
總支出: )
總結餘: )
8. 全年用球估計:
***請各位隊友用力尋找贊助商,福利越多越好***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